資訊參考:談勞基法修法 勞動部邀中央與地方達5共識
談勞基法修法 勞動部邀中央與地方達5共識
由於政院版勞基法草案,有加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把關機制,為彙整意見,勞動部本周三與周五召開二場會議分別邀請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機關,二場會議達成5項共識,勞動部強調,周休二日原則不會變,例外給彈性,不會例外變通案;又7休1鬆綁,公會等先向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反映」意見,非是「申請」,再由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彙整並考慮該行業的特殊性,是否給予例外彈性。
勞動部主秘陳明仁會後轉述,二場會議達成5共識,首先是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願意一起協力讓勞基法修法後將來可以順利實施;第二是周休二日實施從去年至今,有相當的成效,這個原則不會打破,現在是例外提供彈性,未來處理上不會把例外變成通案;第三是在討論時與會單位也互相提醒,包含宣導、規劃應該要提前作業,以便修正的條文通過後可以順利實施,規劃跟配套部分要及早完備。第四地方政府協力需花費人力與物力,若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有困難,勞動部將給予必要協助;第五部長今天有拜託地方政府,輔導事業單位工會組織率與勞資會議召開。
【2017/11/17 外勞通訊社】
由於政院版勞基法草案,有加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地方政府把關機制,為彙整意見,勞動部本周三與周五召開二場會議分別邀請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機關,二場會議達成5項共識,勞動部強調,周休二日原則不會變,例外給彈性,不會例外變通案;又7休1鬆綁,公會等先向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反映」意見,非是「申請」,再由中央目的主管機關彙整並考慮該行業的特殊性,是否給予例外彈性。
勞動部主秘陳明仁會後轉述,二場會議達成5共識,首先是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願意一起協力讓勞基法修法後將來可以順利實施;第二是周休二日實施從去年至今,有相當的成效,這個原則不會打破,現在是例外提供彈性,未來處理上不會把例外變成通案;第三是在討論時與會單位也互相提醒,包含宣導、規劃應該要提前作業,以便修正的條文通過後可以順利實施,規劃跟配套部分要及早完備。第四地方政府協力需花費人力與物力,若實施一段時間後,發現有困難,勞動部將給予必要協助;第五部長今天有拜託地方政府,輔導事業單位工會組織率與勞資會議召開。
【2017/11/17 外勞通訊社】
勞工職災補償金設專戶 初審通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16日初審通過立委等人提的勞基法修正草案,職災補償金將比照勞工退休金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債權人不可聲請扣押、法院也不可強制執行,避免原本目的是要保障職災勞工和其家人的相關給付,被債權人拿走。
勞基法規範,勞工因職災生病或導致死亡、殘廢等,可向雇主申請職災補償金,勞保也有相關職災給付;但現行職災勞工的債權人可聲請扣押職災補償金,法院也可強制執行。
立委說,勞工退休金條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都有類似專戶概念的條文,職災勞工、遺屬領取的職災補償金,應該比照也要放入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抵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勞動部長林美珠說,保障職災勞工,勞動部當然支持,但該案涉及債權人權益,會再跟司法單位研商。
【2017/11/17 聯合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1月16日初審通過立委等人提的勞基法修正草案,職災補償金將比照勞工退休金設立專戶,專款專用,債權人不可聲請扣押、法院也不可強制執行,避免原本目的是要保障職災勞工和其家人的相關給付,被債權人拿走。
勞基法規範,勞工因職災生病或導致死亡、殘廢等,可向雇主申請職災補償金,勞保也有相關職災給付;但現行職災勞工的債權人可聲請扣押職災補償金,法院也可強制執行。
立委說,勞工退休金條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都有類似專戶概念的條文,職災勞工、遺屬領取的職災補償金,應該比照也要放入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抵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勞動部長林美珠說,保障職災勞工,勞動部當然支持,但該案涉及債權人權益,會再跟司法單位研商。
【2017/11/17 聯合報】
林美珠強調修法是為給勞資雙方彈性
立院衛環委員會15日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對專案進行報告。針對各界擔憂再修法是向資方傾斜,林美珠強調,修正草案內容,並未改變周休二日的原則,只是給予勞雇雙方適度彈性,且事業單位必須完備勞雇協商程序後,才能採行彈性做法。
林美珠報告指出,依行政院主計總處106年8月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結果,106年1至8月工時平均為168.5小時,較105年同期減少1.4小時,縮減工時成效已經浮現。但周休二日新制施行後,各界仍希望適度調整法令,例如加班時數限制、例假安排及特別休假規定的修法建議。這次只是做了一些微調,希望能透過內部協商機制及公權力介入,給勞資雙方有一些彈性,若沒有工會、沒有勞資協商那就回歸到原則,就要適用原則,這是我們非常堅持的。
【2017/11/15 外勞通訊社】
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 修法後檢討
勞基法規範,平日正常工時八小時以後,第九、十小時的加班費提高三分之一,第十一小時以後提高三分之二,若勞資協商可換補休。但一般都以加班時數一比一兌換補休時數,昨有立委認為不公平提案修法,讓加班費得依比例換補休,勞動部承諾之後將全面考量。
加班費未依比例換補休部分,自去年一例一休尚未通過前,勞工團體就不斷高喊,加班費應該依比例兌換。
立委質詢再度提及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議題。勞動部長林美珠回應,確有疑慮,現行勞基法,平日、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多元,已交給專家學者研議,「待這次修法通過之後,我們會重新再來討論這相關的事情。」
【2017/11/16 聯合報】
勞保不只退休金 傷病、職災給付不無小補
勞保除了老年給付,勞工平常生病或受傷住院,也有傷病給付,但除非是職業病或是職業傷害,才可享有醫療給付,以補助門診費用及住院醫療費用。若是一般傷病,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傷病給付範圍,必須住院治療,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則從住院第四天起,可以申請傷病給付。勞工若因一般普通傷害,或是普通疾病住院,未取得原有薪資,從第四天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給付標準為住院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半數,最多給付六個月,但若傷病事故前參加勞保年資滿一年者,最長可領一年。
還有一種狀況是,如果勞工是在投保保險有效期間內受傷或生病,在保險效力停止、也就是退保後一年內,因同一傷病或其引起之疾病而住院治療者,也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規定。舉例而言,勞工今年2月勞保有效期間出現腎臟問題,後來6月退出勞保,10月因為腎病惡化而必須住院治療,由於是在退保後一年內發生同一疾病引起的傷病,因此仍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資格。
至於職災給付部分,如果勞工是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就醫,可以減免健保部分負擔,另可補助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此外,即使勞工退保後才發現職業病, 若診斷後確認是保險期間罹患之職業病,若因此失能也可請領失能給付。還有一種狀況是職災勞工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以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繼續參加勞保期間,因繼續加保前之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者,可領職災給付。
職災給付,是按被保險人遭受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二年。
【2017/11/15 聯合報】
勞保除了老年給付,勞工平常生病或受傷住院,也有傷病給付,但除非是職業病或是職業傷害,才可享有醫療給付,以補助門診費用及住院醫療費用。若是一般傷病,門診或在家療養期間均不在傷病給付範圍,必須住院治療,且未能取得原有薪資,則從住院第四天起,可以申請傷病給付。勞工若因一般普通傷害,或是普通疾病住院,未取得原有薪資,從第四天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給付標準為住院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的半數,最多給付六個月,但若傷病事故前參加勞保年資滿一年者,最長可領一年。
還有一種狀況是,如果勞工是在投保保險有效期間內受傷或生病,在保險效力停止、也就是退保後一年內,因同一傷病或其引起之疾病而住院治療者,也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規定。舉例而言,勞工今年2月勞保有效期間出現腎臟問題,後來6月退出勞保,10月因為腎病惡化而必須住院治療,由於是在退保後一年內發生同一疾病引起的傷病,因此仍符合請領傷病給付資格。
至於職災給付部分,如果勞工是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就醫,可以減免健保部分負擔,另可補助住院期間30日內膳食費半數。此外,即使勞工退保後才發現職業病, 若診斷後確認是保險期間罹患之職業病,若因此失能也可請領失能給付。還有一種狀況是職災勞工依「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以及「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辦法」規定繼續參加勞保期間,因繼續加保前之保險有效期間發生職業傷病需門診或住院者,可領職災給付。
職災給付,是按被保險人遭受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經過一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50%,但以一年為限,前後合計共發給二年。
【2017/11/15 聯合報】
105年職災千人率2.953 歷史新低
勞動部表示,105年職業災害千人率已降至2.953,為歷史新低,顯示目前對運用既有檢查人力控管職災風險已具一定成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就「監察院糾正我國勞動檢查人力長期不足等問題、現行工會組織涵蓋率過低以及勞資會議形同虛設等問題提出具體改善建議與措施」列席報告。
勞動部提出的書面報告中寫到,勞動檢查的覆蓋率並非衡量職災預防唯一指標,過往因勞動檢查人力有限,政府是透過分級管理方式,優先掌握高職災、高風險、高違規等事業單位,以公權力監督檢查及輔導、宣導等多元措施督促落實勞動法規,保障勞工權益。
報告中表示,105年職業災害千人率已降至2.953,為歷史新低,顯示目前對運用既有檢查人力控管職災風險已具一定成效。對於工會部分,報告中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止,新成立並完成登記的工會家數共計831家,工會組織有逐年成長趨勢。勞資會議合法召開家數至106年第2季計有7萬2090家,成長率也有逐年增加趨勢。
【2017/11/16 中央通訊社】
勞動部表示,105年職業災害千人率已降至2.953,為歷史新低,顯示目前對運用既有檢查人力控管職災風險已具一定成效。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就「監察院糾正我國勞動檢查人力長期不足等問題、現行工會組織涵蓋率過低以及勞資會議形同虛設等問題提出具體改善建議與措施」列席報告。
勞動部提出的書面報告中寫到,勞動檢查的覆蓋率並非衡量職災預防唯一指標,過往因勞動檢查人力有限,政府是透過分級管理方式,優先掌握高職災、高風險、高違規等事業單位,以公權力監督檢查及輔導、宣導等多元措施督促落實勞動法規,保障勞工權益。
報告中表示,105年職業災害千人率已降至2.953,為歷史新低,顯示目前對運用既有檢查人力控管職災風險已具一定成效。對於工會部分,報告中表示,截至今年10月底止,新成立並完成登記的工會家數共計831家,工會組織有逐年成長趨勢。勞資會議合法召開家數至106年第2季計有7萬2090家,成長率也有逐年增加趨勢。
【2017/11/16 中央通訊社】
為落實政府「拚經濟」 法規鬆綁配合
行政院「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14日敲定鬆綁相關法規,包括在外工作者免打卡、企業聘醫護門檻降低、開放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放寬保額和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的子女投保旅行平安險等。
現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針對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的勞工,如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汽車駕駛等,特別訂出「工作時間」及「出勤紀錄」等記載認定,不需以打卡來證明出勤紀錄。勞動部預計11月底前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除上述4種工作外,重申在外工作的勞工都可自行與資約定記載出缺勤的方式,而非限於打卡模式。
另勞動部已在11月13日公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11月15日生效,分三階段逐步降低至企業達50人規模就需聘用醫護人員;估計受影響企業約1.6萬家,受惠勞工人數達169萬人。
根據新修正法規內容,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200人至299人者,自107年7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100人至199人者,自109年1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50人以上至99人者,自111年1月1日施行。雇主若未依時程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新修正的法規中對於300人以下企業聘僱醫護人員規定較寬鬆,可採「特約」方式,定期由醫護人員或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物理治療師等勞工健康服務人員進行臨場健康服務,例如依照各企業人數有不同的臨場頻率,例如200人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其特約的醫師一年需至事業單位6次,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則是一個月6次。
【2017/11/14 外勞通訊社】
行政院「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14日敲定鬆綁相關法規,包括在外工作者免打卡、企業聘醫護門檻降低、開放更多網路投保險種、放寬保額和開放父母可為未滿7歲的子女投保旅行平安險等。
現行「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針對事業場所外從事工作的勞工,如新聞媒體工作者、電傳勞動工作者、外勤業務員、汽車駕駛等,特別訂出「工作時間」及「出勤紀錄」等記載認定,不需以打卡來證明出勤紀錄。勞動部預計11月底前修正「勞工在事業場所外工作時間指導原則」,除上述4種工作外,重申在外工作的勞工都可自行與資約定記載出缺勤的方式,而非限於打卡模式。
另勞動部已在11月13日公告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11月15日生效,分三階段逐步降低至企業達50人規模就需聘用醫護人員;估計受影響企業約1.6萬家,受惠勞工人數達169萬人。
根據新修正法規內容,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在200人至299人者,自107年7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100人至199人者,自109年1月1日施行;勞工總人數在50人以上至99人者,自111年1月1日施行。雇主若未依時程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提供臨場健康服務,將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新修正的法規中對於300人以下企業聘僱醫護人員規定較寬鬆,可採「特約」方式,定期由醫護人員或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物理治療師等勞工健康服務人員進行臨場健康服務,例如依照各企業人數有不同的臨場頻率,例如200人至299人的事業單位,其特約的醫師一年需至事業單位6次,勞工健康服務人員則是一個月6次。
【2017/11/14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籲雇主提供青少年職場安全與務實訓練
外界質疑勞動部未落實勞檢,放任未成年勞工暴露在危險工作環境,勞動部職安署表示,青少年勞工之工作內容多為短期性、臨時性作業,工作風險確實較高,各勞動檢查機構實施檢查時,均以雇主是否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災害預防措施為檢查重點,也呼籲雇主將包括青少年等所有勞工視為親人,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與務實訓練,讓勞工能安心工作,平安回家。
職安署回應指出,為保障未滿18歲者安全及健康,於職安法第2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該等人員從事處理爆炸性、易燃性物質等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另所從事一般性工作,經健檢醫師評估不能適應原工作者,雇主應更換其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同時,勞動部已將青少年族群較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行業,列為專案檢查對象,今年迄今已實施勞動檢查785場次。又經統計105年未滿18歲少年投保人數35,356人,職災千人率已由103年之6.86降至105年之4.98,降幅達27%。
【2017/11/14 外勞通訊社】
外界質疑勞動部未落實勞檢,放任未成年勞工暴露在危險工作環境,勞動部職安署表示,青少年勞工之工作內容多為短期性、臨時性作業,工作風險確實較高,各勞動檢查機構實施檢查時,均以雇主是否提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災害預防措施為檢查重點,也呼籲雇主將包括青少年等所有勞工視為親人,提供安全工作環境與務實訓練,讓勞工能安心工作,平安回家。
職安署回應指出,為保障未滿18歲者安全及健康,於職安法第29條規定,雇主不得使該等人員從事處理爆炸性、易燃性物質等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另所從事一般性工作,經健檢醫師評估不能適應原工作者,雇主應更換其工作或縮短工作時間,並採取健康管理措施。
同時,勞動部已將青少年族群較易發生職業災害之行業,列為專案檢查對象,今年迄今已實施勞動檢查785場次。又經統計105年未滿18歲少年投保人數35,356人,職災千人率已由103年之6.86降至105年之4.98,降幅達27%。
【2017/11/14 外勞通訊社】
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 勞動部認同
勞基法規範,平日正常工時8小時以後,第9、10小時的加班,享有加班費1又1/3,第11小時以後的加班費提高至1又2/3,實務上,很多事業單位將加班費換成補休,勞工從原來享有1又1/3、1又2/3加班費變成僅有1小時補休,立委質疑,不公平,對此,勞動部承諾,之後全面考量。
勞動部前部長郭芳煜也曾在立院質詢時說,用補休方式代替加班費不公平,近期會檢討。但是隨著部長換人,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都沒下文。
立委衛環委員會質詢勞動部,立委再度提及加班費依比例換補休議題,立委說,事業單位為了減省加班費,都給予勞工補休,勞工補休累積達一定量,又無法休完,真正想拿加班費拿不到、想補休也無法休。
勞動部部長林美珠回應,確實有疑慮,現行勞基法,平日、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多元,之後將會做全面考量。另外,立委衛環委員會召委也已經提案,將加班費依比例兌換補休納入一例一休修法中,保障勞工權益。
【2017/11/15 聯合報】
在野黨今提黨團勞基法草案 反對鬆綁7休1
立法院在野黨團13日正式對外公布有關「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的黨團版,提出「3主張3反對」的修法方向,並將於14日提交議事處。黨團書記長呼籲執政黨,應該回歸照顧勞工身心健康的初心,落實當初「周休二日」立法精神,解決勞工過勞的現況。
黨團副書記長表示,在野黨版提出包括特休假可遞延一年;輪班制間隔維持11小時且增訂實施期程的日出條款,加班換補休的三大修法主張。另外,反對鬆綁七休一工時數、反對上修加班時數、反對放寬輪班制工時間隔的三大修法方向。至於返還七天假、加班費核實計算與比例等,黨團副書記長說,各方見解多元,黨團主張開放個別委員分別提案,同時希望委員會審案時召開多場次公聽會,廣納各界聲音。
【2017/11/13 外勞通訊社】
立法院在野黨團13日正式對外公布有關「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案的黨團版,提出「3主張3反對」的修法方向,並將於14日提交議事處。黨團書記長呼籲執政黨,應該回歸照顧勞工身心健康的初心,落實當初「周休二日」立法精神,解決勞工過勞的現況。
黨團副書記長表示,在野黨版提出包括特休假可遞延一年;輪班制間隔維持11小時且增訂實施期程的日出條款,加班換補休的三大修法主張。另外,反對鬆綁七休一工時數、反對上修加班時數、反對放寬輪班制工時間隔的三大修法方向。至於返還七天假、加班費核實計算與比例等,黨團副書記長說,各方見解多元,黨團主張開放個別委員分別提案,同時希望委員會審案時召開多場次公聽會,廣納各界聲音。
【2017/11/13 外勞通訊社】
一例一休修法 勞工最關注特休可否遞延
知名求職網公布「勞資一例一休與職場冷感症調查」,調查顯示,自去年底一例一休上路後,勞工對於目前「真正投入工作的時間」,71.1%覺得持平、無變化;但也有17.9%認為比實施前增加;僅11%認為工時確實比實施前減少。
而在加班費方面,有4成3受訪者曾經在例休時上班過,其中61.3%「有」申請加班費,且分成45.5%為「公司全數核發」,15.8%為「公司沒有全數核發」。其餘38.7%的受訪者則沒有申請加班費。不論加班費是否「看得到,也吃得到」,對於目前一例一休規定,有54.3%受訪者支持修法,卻也有45.7%不支持,勞方意見呈現分歧狀態。但挺修法勞工最關切的前3項,依序為「勞工特休可遞延」(78.8%)、「休息日出勤工時與工資,核實計算」(65.7%)、「放寬七休一,例假日可挪移」(42%)。
知名求職網認為,政府準備再修一例一休,要先確保「週休二日」的精神依舊落實,想多休息的勞工能多休息;部分想兼顧家庭經濟的,也可以靠著加班,獲得生計方面的補貼。資方需在官方控管下,因應淡旺季調配人力,並確實提供加班費。同時員工上班總時數不能過量,在生產力與勞工健康之間,企業一定要取得平衡。
知名求職網表示,一例一休雖然實施尚未滿一年就修法,不過鬆綁的前提,仍要保護勞工的權益不變,以及讓企業的營運更具彈性,加上主管機關積極以「勞檢」把關,期盼最終創造「勞資官」三贏局面。
【2017/11/14 中央通訊社】
知名求職網公布「勞資一例一休與職場冷感症調查」,調查顯示,自去年底一例一休上路後,勞工對於目前「真正投入工作的時間」,71.1%覺得持平、無變化;但也有17.9%認為比實施前增加;僅11%認為工時確實比實施前減少。
而在加班費方面,有4成3受訪者曾經在例休時上班過,其中61.3%「有」申請加班費,且分成45.5%為「公司全數核發」,15.8%為「公司沒有全數核發」。其餘38.7%的受訪者則沒有申請加班費。不論加班費是否「看得到,也吃得到」,對於目前一例一休規定,有54.3%受訪者支持修法,卻也有45.7%不支持,勞方意見呈現分歧狀態。但挺修法勞工最關切的前3項,依序為「勞工特休可遞延」(78.8%)、「休息日出勤工時與工資,核實計算」(65.7%)、「放寬七休一,例假日可挪移」(42%)。
知名求職網認為,政府準備再修一例一休,要先確保「週休二日」的精神依舊落實,想多休息的勞工能多休息;部分想兼顧家庭經濟的,也可以靠著加班,獲得生計方面的補貼。資方需在官方控管下,因應淡旺季調配人力,並確實提供加班費。同時員工上班總時數不能過量,在生產力與勞工健康之間,企業一定要取得平衡。
知名求職網表示,一例一休雖然實施尚未滿一年就修法,不過鬆綁的前提,仍要保護勞工的權益不變,以及讓企業的營運更具彈性,加上主管機關積極以「勞檢」把關,期盼最終創造「勞資官」三贏局面。
【2017/11/14 中央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