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參考:基本工資調漲? 林美珠:尊重委員意見
基本工資調漲? 林美珠:尊重委員意見
勞動部長林美珠8日與媒體碰面,對於一例一休是否修法,林美珠仍強調行政部門無修法草案,正在各地蒐集工會意見;對於下周即將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基本工資是否可望再調整,林美珠則說「大家都會有期待」,但還是要尊重勞資審議委員的意見;至於《最低工資法》的立法進度,正在蒐集各國立法資料中。
【2017/08/08 】
勞動部長林美珠8日與媒體碰面,對於一例一休是否修法,林美珠仍強調行政部門無修法草案,正在各地蒐集工會意見;對於下周即將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基本工資是否可望再調整,林美珠則說「大家都會有期待」,但還是要尊重勞資審議委員的意見;至於《最低工資法》的立法進度,正在蒐集各國立法資料中。
【
前往東南亞登革熱流行區 疾管署籲做好防蚊措施
近期東南亞地區登革熱疫情持續升溫,疾管署提醒,民眾前往登革熱流行地區,應穿著淺色長袖衣褲、於皮膚裸露處塗抹衛福部核可的防蚊藥劑、居住在有紗窗、紗門或空調設備的房舍等;返國後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告知旅遊活動史。
近期馬來西亞、越南、泰國、斯里蘭卡、寮國及柬埔寨登革熱疫情持續上升,越南、泰國、斯里蘭卡及寮國病例數高於去年同期,其中越南迄今累計病例數已逾5萬例;馬來西亞累計逾5萬例,疫情處於高點。另緬甸今年已累計逾1萬例病例,多集中中南部仰光省。
我國106年截至
【
流感疫情趨緩 用藥回歸原訂9類對象
由於目前國內流感疫情逐漸趨緩,輕症疫情、併發重症通報及確定病例數均持續下降,衛福部疾管署8日宣布,公費流感抗病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將於106年8月15日截止,但流感重症個案及感染流感後易併發重症之高危險群等,仍可使用政府提供的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疾管署指出,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使用對象自本年8月16日起,將回歸世界衛生組織及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之建議,使用對象包括(1)符合「流感併發重症」通報病例、(2)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3)伴隨危險徵兆之類流感患者、(4)具重大傷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劑者)或流感高風險慢性疾病之類流感患者、(5)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6)經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防疫醫師認可之類流感群聚事件、(7)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報定義者、(8)新型A型流感極可能/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9)動物流感發生場所撲殺清場工作人員。
疾管署提醒,有類流感症狀者應戴口罩、速就醫,並依醫師指示服藥,降低重症風險。有關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時機、合約醫療機構名冊等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流感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
105年股利所得補充保費 健保署8月寄繳款單
針對105年度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逾300元者,健保署106年8月中旬以掛號寄發繳款單通知股利所得人繳費,預計有5萬7千人將收到繳款單,相關計費明細會併同附上,民眾收到後可持單到各地郵局、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納。
健保署表示,民眾於105年有2萬元(104年12月31日以前為5千元)以上的股利所得應繳納補充保險費,這次是「無給付現金股利」、「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或是「可扣抵稅額變動」等原因,因而需要補繳補充保險費,健保署依據給付單位申報的資料且補繳金額累計逾300元者,於今年8月寄發繳款單請民眾繳納。
健保署指出,本次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繳款期限為106年9月30日(可寬限15日),健保署籲請收到繳款單的民眾於期限前儘速繳納,民眾可利用該署網路服務「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行動櫃檯」,利用活期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繳費,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2017/08/08 】
針對105年度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逾300元者,健保署106年8月中旬以掛號寄發繳款單通知股利所得人繳費,預計有5萬7千人將收到繳款單,相關計費明細會併同附上,民眾收到後可持單到各地郵局、金融機構、便利商店繳納。
健保署表示,民眾於105年有2萬元(104年12月31日以前為5千元)以上的股利所得應繳納補充保險費,這次是「無給付現金股利」、「現金股利不足以扣取」或是「可扣抵稅額變動」等原因,因而需要補繳補充保險費,健保署依據給付單位申報的資料且補繳金額累計逾300元者,於今年8月寄發繳款單請民眾繳納。
健保署指出,本次股利所得補充保險費繳款單繳款期限為106年9月30日(可寬限15日),健保署籲請收到繳款單的民眾於期限前儘速繳納,民眾可利用該署網路服務「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或「全民健保行動快易通APP」─「行動櫃檯」,利用活期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繳費,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
【
領勞保忘了勞退? 3.3萬人還沒領退休金
依據勞基法規範,雇主聘用勞工,每月應提撥薪資6%以上作為退休金,勞工可於60歲請領專戶退休金。勞保局近日發現,約有3.3萬人年齡已滿65歲,且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卻仍未請領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研判勞工應該已經退休、沒有從事工作,將陸續通知勞工別忘自身權益。
勞保局說,勞工退休後有雙重保障,包含勞保老年年金及勞工退休金(含新制及舊制),許多勞工常把勞保、勞退搞混,雖然勞保局都會提醒請領勞保年金勞工可再請領退休金,有勞工退休後,領取了勞保年金後,就忘記還有退休金。
勞保局每年都會提醒符合請領資格勞工請領退休金,並設定條件為60歲以上、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勞保局說,勞工符合請領退休金資格,又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應該就是勞工已經退休,且不再從事工作,因未請領退休金勞工都曾反映,仍有工作意願,待退休時,才想領取退休金。
於是,勞保局將今年就將年齡提高至65歲,設定條件為停繳退休金1年以上勞工。根據勞保局調查,3.3萬人未領取退休金,總金額達20億元,平均每人退休金約為6萬元,將陸續提醒勞工,別忘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