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參考:主動離備函核發13萬件 建平台供查詢

主動離備函核發13萬件 建平台供查詢
勞動部自1058月起,即採每日辦理主動離境備查作業,主動核發外國人離境備查函,截至今年8月,已主動核發離備函約13萬件,為方便查詢,勞動部已在「全國外籍勞工動態查詢系統」增設查詢平臺
(https://labor.wda.gov.tw/labweb/Login.jsp
),可自網路即時查詢60日內資訊。
勞動部表示,目前外籍勞工出國後,有63%是由勞動部主動核發離境備查函予雇主,除外籍勞工有未取得聘僱許可出境者、經撤銷聘僱許可出境者、暨經主管機關核發重入境許可返鄉未歸致僱傭關係消滅者等3種情形外,雇主均不用再向勞動部辦理離境備查作業。
自開辦日至1068月底,已主動發給離境備函約132千件,由雇主自行送件申請離境備查函約79千件,其中雇主自行送件部分,約有2萬件為重複送件。勞動部提醒,雇主如於外籍勞工出國後30日內未收到離境備查函,且於該平臺查無資料,仍需於出國日後3060日內辦理離境備查。
2017/10/18 外勞通訊社】

立委提案增勞工颱風假
立委提案修法將颱風假納入「勞基法」,讓勞工也能比照公務人員也有法定有薪天災假,明日將在衛環委員會初審。這也是勞工颱風假在國內爭議多年後,首次獲排審,但據了解,勞動部已擬定答詢方向,認為各行各業工作型態都不一樣,很多行業無法一律停班,且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也沒有相關規定,需要多方面討論。
勞工颱風天可否強制休假,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備詢時說,部分職業有特殊性,颱風天無法停止工作,他過去是醫生,颱風天還是得到醫院,因為門診休息,急診一定要開,「醫療人員沒有颱風天」。若要修法,必須要有更進一步的資訊。
衛環委員會,勞動部也延續賴清德職業特殊性說法,據了解,勞動部已經回覆立委,部分製造業、科技業有日夜輪班,油、水、電天災設有搶救班,觀光旅遊業、醫療照顧服務業也無法立即停工,若颱風天得一律停班,法律難以明訂可出勤行業。
另外,多數立委提案,若不得已在颱風等天災出勤勞工,應該享有加倍工資,可是,現行各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沒有明確停止上班時間,輪班制勞工究竟哪一時段可享有加倍工資。
2017/10/19 經濟日報】

立委提颱風假入法給假給薪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9日排案審查修正《勞動基準法》草案等,要增訂颱風假給薪、出勤要給雙倍工資及安全保障措施等事項,目前已有國、民、親三黨立委提出讓勞工也能比照公務人員有法定有薪天災假,顯示不分黨派都同意颱風假入法;不過,勞動部長林美珠指出,各行各業差異極大,又各國沒有先例,入法還需再審慎研議,近期將會向企業做民調,了解企業做法。
目前一般勞工颱風天出勤,僅有勞動部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依該要點,若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公務員停班時,勞工就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處理,也不可扣發全勤獎金、打低考績等不利處分,但可不給薪。若勞工出勤,雇主不需給加班費,也可不用給補休。
至於公務員部分,颱風天停止出勤的要件相同,若不出勤仍照給薪;但因職務需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殊職務,須照常出勤或酌留必要人力,經機關、學校首長指派出勤者,不得拒絕出勤。但若颱風假出勤,可領加班費或換補休。
多位立委質詢指出,颱風時一國兩制,公務員有薪放假,勞工就無薪,雇主應該要負經營成本,因此颱風時,勞工應該比照公務員有薪放假。立委質詢指出,勞動部雖然頒訂「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 」,但性質為行政指導,毫無強制力。勞工為了生計,往往冒生命危險在颱風天出勤,形同「賣命」。
2017/10/20 經濟日報】


勞基法84-1責任制增減仍有68項適用
為利稻穀\收穫期之稻穀\檢驗收購、烘乾作業順利運作,並得有合理彈性空間安排勞工之例假及休息日,勞動部20日公告「稻穀\收穫期從事稻穀\之檢驗收購或烘乾作業之人員」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另「信用合作社業僱用之經理職以上人員」經過檢討,公告自10711日起不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責任制經過一增一減,目前仍有包括社福人員、保全人員等68項工作者適用責任制。
這是自一例一休實施後,第4度新增工作者適用責任制,也是受影響人數最多的一次。前3次分別是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的入闈人員、考選部入闈人員以及檢察機關偵防車、勘驗車、警備車等駕駛。
黃維琛提醒,雇主施行責任制前,仍需取得勞工同意,否則將可處2萬至100萬元的罰鍰。68項工作者適用勞基法84-1責任,針對勞工工時、休假等可不受一例一休、每天正常工時8小時、工時上限12小時、加班每月46小時等規範,不過仍需先由勞資雙方訂定契約,雇主需將契約送各縣市政府核備生效,縣市政府核備時會考量契約是否損及勞工健康等。
2017/10/20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公告增列職業病種類項目
為保障勞工,勞動部修正規定將長期蹲跪姿勢工作引起的「膝關節骨病變」、處理或製造木材加工暴露於木粉環境導致的「鼻腔癌」等,即日起納入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勞動部說明,列為職業病種類後,在傷病給付方面更有保障,普通事故是給付月投保薪資的50%;若是職業病項目,第一年會給到7成,第2年給5成,最長可領2年。
勞動部1061020日公告修正「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項目」,並自即日生效。勞動部表示,列為職業病種類後,在傷病給付方面將更有保障,普通事故是給付月投保薪資的50%;如果是職業病項目的話,第一年會給到7成,第2年給5成,最長可領2年。若造成殘廢,重殘是給40個月,職業病要增加50%,就1.5倍。
勞動部指出,已委託成立北、中、南、東區10家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包括台大、榮總、成大、高醫、彰化基督教醫院、台大雲林分院、中山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林口長庚、花蓮慈濟醫院等,並連結79家網絡醫院,提供勞工職業傷病因果關係診斷、諮詢及轉介等服務,並進行職業疾病之通報。勞動部提醒,如有職業醫學問題可就近到各區職病防治中心及診治網絡醫院詢問,或撥全國職病服務專線電話(02)3366-8266
2017/10/23 外勞通訊社】


解決缺工問題 張善政:產業利潤薄 加薪是負擔
行政院呼籲企業為勞工加薪,以解決缺工問題。前行政院院長張善政表示,台灣產業辛苦是因為利潤很薄,加薪反而是個負擔,且學用落差若沒解決,加薪一樣也沒生產力。
行政院呼籲企業為勞工加薪,以解決缺工問題。行政院前院長張善政表示,台灣產業辛苦是因為利潤很薄,加薪反而是個負擔,且學用落差若沒解決,加薪一樣也沒生產力。
張善政表示,產業能不能加薪,要看企業的營收跟利潤,與缺工的關聯不是很直接,如果加薪會讓企業從賺錢變得不賺錢,怎麼可能加薪?張善政說,台灣產業過去非常辛苦是因為利潤薄,加薪是一個負擔,且加薪與否並非缺工的唯一因素,例如產學落差,如果加薪雇到的人還是學用落差,加薪也沒有用。
2017/10/24 聯合報】